网民——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内容摘要:网络社会的发展为现实社会的人们提供了新的互动环境与空间 ,人们的社会
生活、人际交往、心理需求以及并生的社会问题等都将呈现出与以往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不同
的特征。本文就试分析生活于信息社会中、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的网民的分层、人际交往
及社会问题等。
关键词:网民、社会群体、社会分层、社会问题
一、网民的界定
网民的定义很模糊,标准存在争议。简单的说网民即使用互联网的用户。按 照这一广义
的定义,2003年7月国家互联网管理中心第十二次统计数据表示,我国 网民已达6800万。
又有一种说法是平均每周上网1小时以上的公民就是网民。目前为止,中国的 万维网www
站点有24万多个,CN中国一级域名下的达到了34万多个。现在中国的网 上已经有计算机1254
万台,每个用户上网的时间平均是8.5小时。
我国当前"网民"的年龄段主要集中在18岁到30岁之间,高达75%。从收入 上看,月收
入500 元至2000元的占全体网民的65%,月收入2000元以上的不到30 %。从职业上看,学生
用户是最热衷互联网的一族,比例高达21%,甚至远远超
过了计算机业从业人员的比例。(2000年CNNIC的统计报告)
二、网络社会群体的界定
信息时代的网民以网结缘、因网结缘,使“网缘”成为续“三缘”(血缘、业缘、地缘)
理论分析域之后社会学新的分析视角和指标。
1. 网络社会群体认知的参照系
经典社会学提供的理论视角表明,网络社会群体与现实社会群体之间存在着区别和差异。
由于网络是开放的虚拟社会空间,因而人际互动环境的变化,使认知这一环境中产生的群体,
与经典社会学关于“社会群体”的理论界定之间存在着多重模糊。经典社会学研究“社会群体
”,虽然存在着研究重点上的分歧,但也有共同的“质”。分歧表现在:有注重群体形态和性
质的,如认为,群体是处在社会关系中的一群个人的合成体。这个群体,一般来说,不仅群体
中的个人自己能够意识到,而且也是被群体以外的人们所意识到。有从注重群体结构与功能的
认知社会群体的,如认为社会群体可以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共同身份和某种团结感,
并且具有共同目标和期待的人,一些群体满足工具性需要,它们使成员能够做一个人单独不能
做的工作。还有注重群体内部关系与交往目的的,如认为广义的社会群体泛指一切通过持续的
社会互动或社会关系结合起来的进行共同活动,并有着共同利益的人类集合体;狭义的社会群
体,是指由持续的和直接的交往联系起来的具有共同利益的人群。如果忽略或剥去经典社会理
论关于社会群体认知的不同取向,求同存异,那么,共同的“质”就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群
体内部成员的共同认知和被群体外部社会成员所感知和认同;二是群体成员之间存在着共同的
目标和利益,以维持群体的生存和发展;三是社会群体(Social group)又称社会团体,其成
员之间的交往具有持续性和相对稳定性。
2. 以网结缘和因网结缘而产生的网络社会群体。“网络社会群体”与社会学关于“社
会群体”共性认知的基本分歧在于四个方面:第一,与现实社会群体相比,网络社会群体内部
成员之间的相互认知度和认同感较差,而且,某一群体内部的成员也很难被其外部社会成员所
明确感知和认同。这是由于网络社会的虚拟性,允许网络群体成员采用"匿名"方式交往与互动
,即在法律与网络社区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虚拟"或"虚假"造成的。
第二,网络社会群体成员之间的交往,远不及现实社会群体成员之间紧密和持续,相反,
却在更大程度上具有非持续性和非紧密性的特征。虽然也有人认为,某些网络社会群体成员间
的交往相当的紧密,但在总体上讲,非紧密交往至少在目前是占主导地位的。这是由于人们在
网际网络中可以同时多处注册,因而人们可以充分地利用网际网络提供的"自由",使进出某个
网络社区或群体,成为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第三,网络社会群体成员更多地不具有共同的身份。或者说他们的所谓"共同身份",与现
实社会群体的"共同身份"的含义有着明显的区别。如果说,在网络社会中的"一群人"(“a
group”),他们因"网缘"而有"共同身份",那么这种所谓"共同身份"用"上网者"三个字来表述
,应是比较确切的。而这恰恰不是他们现实生活真实身份的延伸,也不是经典社会学理论所表
述的"共同身份"的含义,它是由网络社会交往环境的特征"刻化的"。为此,在这些"上网者"之
间,将很难培养起他们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团结感。
第四,在网络社会群体中,其一部分成员是为了完成"共同的工作"或追求"共同的目标",
如中国的所谓"红客联盟";但另外的一部分人却未必明白自己"要做什么",或"为什么做";甚
至还有相当多的人在某个群体中,与该群体其他成员的工作与目标恰恰相反,如一般的上网者
、“黑客"等等。
所以,在网络世界里,大多数网络社会群体的内部成员之间,其社会互动与社会关系的深厚(
这里的所谓"深厚”,是指群体内部成员因持续交往产生了共同理念、共同价值观等),远不及
现实社会中的社会群体。因此,揭示和分析网络社会群体,既要借助于社会学关于社会群体的
理论作出判断,又必须通过新的理论分析域,并提出新的分析视角来作出判断
三、网民的社会分层
社会分层是指一个社会的成员被区分为高低有序的不同等级、层次的过程和现象。这一过
程及现象本质上反映了社会的不平等。虚拟的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对应关系,决定网络社会
既在一定社会生活层面与程度上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不平等,又对现实社会原有的等级关系与结
构作革命性改造。网络社会的结构特征以及网络社会运行的高透明度、开放性和权力分化,必
然引起现实社会分层现象发生种种变异:集中型权力结构向分散型权力结构转化;封闭、半封
闭性的金字塔式管理模式向开放性的权力互享模式转化;传统政治权威向网络权威转化;人的
异化过程被物的异化替代;人际关系中的等级结构向同侪式结构转化等等。
考察网民社会分层与研究现实社会分层,在其内涵方面有所不同。这主要在于网络社会自
身的阶级、阶层的特征不显现。虽然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延伸,意味着现实社会的阶级、阶
层会在网络社会中有所反映,但将其作为研究内容,还缺少网络社会发展所能提供的材料的支
持。
网络社会的虚拟性和分子化结构特征以及权力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