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不谈模式了

  其实我本人对电子商务了解不多,只是有点兴趣而已,也没读过什么专业的书籍,一些想法说出来徒惹人笑,咳,想不好,瞎想。 

  感谢那位“V”什么朋友,他促使我又想了一下电子商务的模式问题,本来觉得什么B2C B2B C2C,不就那么回事吗?现在一琢磨,还真不简单! 

  首先是B和C的指代问题,照我的理解,可能有三个解释: 

  1、买家和卖家,但我认为所有的交易中都会有买卖双方,所以照此推断所有的交易都是B2C; 
  2、企业和消费者,这好像是比较流行的说法,但问题在于,很多时候,企业本身也是消费者,这该如何处理? 
  3、企业和消费者个人;这里加了个人两字,照我看,现在电子商务模式划分的标准,实际是照这个来的。 

  例如易趣是“C2C”,因为他的交易双方都是个人;阿里巴巴是“B2B”,因为他的交易双方都是企业;所以我把6688划分为“B2C”,因为他的模式比较适合企业和个人。但媒体似乎倾向于把6688划入“C2C”。 

  果然头大吧?所以老榕说“成功的电子商务企业,越来越不注重模式概念,过去所谓的B2B、B2C、C2C等模式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实用、方便和有效,成为衡量电子商务企业价值的主要标准。”——今天查资料的时候偶然看到的,本来我还以为只有我自己感觉到现在电子商务的划分模式已经不符合要求了呢 ^.^ 

  这里存在三个问题:1、是不是所有的的电子商务网站都可以归入某一种模式;2、是不是所有电子商务网站都可以归入唯一的一种模式;3、是不是所有的电子商务活动都只包含两方的关系? 

  第一个问题。我好像看过一则资料说现在所有的电子商务网站都可以用B2B B2C C2C来划分,其实照我的理解,所有能在网上赚钱的公司都算是电子商务公司,比如GOOGLE,那么谁能告诉我GOOGLE是哪种模式的? 

  第二个问题。根据摩根斯坦利·添惠的划分方法,拍卖网站即可属于B2C又可属于C2C甚至B2B,商家对个人多一点是B2C,个人对个人多一点是C2C,所以关键在某一点上,过了这个点是B2C,过不了就是C2C,那么究竟该如何确定这一点?   
  还有就是卓越、当当、IGO5都有自建商城,他们的自建商城和6688模式差不多,这又该归入哪种模式? 

  第三个问题,像卓越和当当这样的网站(不考虑自建商城的话)很好划分模式,因为只存在两方的关系;但现在很多电子商务都包含三方的关系,究竟该以三方中的哪两方关系作为划分标准?这是个问题。 

  咳,乱七八糟的,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总之以后不谈模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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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于 2004-02-10 23: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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