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为违法计分学习笔记

以下行为扣12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驾照被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
4、使用他人驾照;
5、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6、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
7、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前行通行,不听劝阻;

以下行为扣6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没醉);
2、超过规定时速50%;
3、在高速上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4、高速上不按规定停车;

以下行为扣3分
1、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放置警告标志;
3、违反交通信号灯;
3、在高速上速度低于最低车速;
4、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不按规定行驶;
5、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车驶入高速;
6、未悬挂机动车牌;
7、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牌;
8、高速上不按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
9、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

以下行为扣2分
1、连续驾驶四小时未休息,或者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在高速匝道、加速、减速车道上超车;
3、客车超载不超过20%;
4、货车超载不超过30%;
5、驾驶期间拨打、收听电话,看电视;
6、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
7、实习期间驾驶公交、客车或者机动车牵引挂车;
8、实习期间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急救车或者工程抢险车;
9、实习期间驾驶载有危险物品机动车;
10、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停车;
1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12、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距离;

以下行为扣1分
1、上路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
2、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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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于 2005-03-08 11: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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